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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受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双先劳模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1-18 11:53    浏览量:[]

四川省受表彰的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
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简要先进事迹

 

    一、名单:
    (一)、“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5个:
    1.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瓜子坪司法所
    2.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
    3.四川省眉山市司法局
    4.四川省眉州监狱
    5.四川省沙坪劳动教养管理所
    (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7名:
    1.四川省宜宾市珙县司法局司法助理员:张芙蓉(女)
    2.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巨龙司法所所长:梁燕辉
    3.四川省遂宁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杨刚
    4.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鼎山司法所所长:杨政
    5.四川省金堂监狱副监区长(主任科员):朱宽富
    6.四川省攀西监狱教育科主任科员:陈红(女)
    7.四川省女子劳动教养(强戒)管理所医院院长:刘君(女)
    (三)、“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2名:
    1.四川省川西监狱工人:徐水心(女)
    2.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四川维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强

    二、“全国司法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简要事迹
    1.四川省攀枝花市瓜子坪司法所:成立于2001年,现拥有独立的的办公场所,有专职司法工作人员2名,兼职1名。2009年被四川省司法厅授予“规范化司法所”称号,曾多次获得市级、区级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该司法所积极构建“大调解”格局,健全调解网络,在全街道9个社区建立了社区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和33个调解联系点,建立了街道、社区、楼院三级调解网络。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0个,调解委员85人,开展了人民调解员进交警队活动。今年共调解纠纷200余件,全街道各种矛盾纠纷案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为97%以上,进驻的调解员共调解了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达200余起。开展法律“六进”活动,认真做好“三项重点工作”。自正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1名,解除矫正23名,现在册人数38名,其中1名暂予监外执行,4名假释,12名剥夺政治权利,21名缓刑。对于社区矫正人员,瓜子坪司法所切实按照“五规范、四纪律、一方案”工作机制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管理。今年,对接收的18名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了一人一档登记管理,均已得到妥善安置,无重新犯罪迹象。

    2.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司法局:2007年以来,温江区司法局局立足司法行政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西部第一,全国一流”为工作目标,以职能发挥,创新突破为工作抓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推动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局班子始终注重自身建设,做到“讲团结、讲学习、讲民主、讲自律”,增强了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亲和力、感召力;始终注重队伍建设,着力培养干警“站起来能说、坐下来能写、出门能办事、下基层能指导”四种素质,塑造了务实、高效、严谨、敬业的队伍形象;始终注重创新突破,谋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先后推出了“四个创新,六个率先”。即创新普法教育形式,率先在全省打造“法治文化家园”品牌;创新基层民主法治管理机制,率先在全省实施“一村一律师”工程;创新法律援助方式,率先在全省构筑“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率先在全市建立农村产权维护法律援助中心;创新社会管理模式,率先在全省形成覆盖全区的帮教安置基地,率先在全国采用心理学专家参与心理开导方式,开展“阳光夏令营”系列活动。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四川日报》等多家媒体给予了肯定性报道。2007年以来,该局先后获得部级表彰6项,省、市先进集体35项,区级先进集体奖项100多项,干警获得省、市、区先进个人奖项100人次以上,连续四年位居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目标考评前茅,连续两年被评为区目标考核先进单位。

    3.四川省眉州监狱:自2010年2月组建以来,坚持立在理念、兴在文化、重在标准、贵在细节、赢在执行,为创建“四川示范、全国一流”奠定了坚实基础。队伍建设上,党委带头围绕“四好”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入实施“六个一”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各类系列专项活动,打造“高素质、高能力、高品位”的民警队伍。安全稳定上,以“双平安”建设试点为契机,通过组织、设施、机制和能力“四项建设”,建立健全了“四防一体化”安全稳定长效机制。规范管理上,强力推进狱政管理、劳动改造现场、教育改造和民警岗位职责等四大标准化建设,为全省监狱标准化建设树立了标杆和范本;在规范化管理建设年活动中,遵循“统一领导,分条块组织,分步骤推进,高标准开展”的工作要求,初步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规章制度体系、岗位责任体系、工作流程体系,建立起制度规范化、规范系统化、系统体系化的管理架构。文化兴监上,提炼出“崇法守正、厚德化人、尚学维新、笃行致远”的监狱精神,着力打造“新眉州”文化名片,多举措丰富民警文化生活;率先探索监狱廉洁执法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并与检察院、法院等共同建立刑罚执行联动机制和服刑人员诉求机制。

    4.四川省眉山市司法局:近五年来,眉山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大局,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全面参与 “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三项制度建设”,积极开展“警民亲”活动,认真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奋力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打造人民调解亮丽品牌;以实施民生工程为契机,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为载体,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以提高矫正帮教质量为突破,推进社会管理全面创新;以丰富宣传形式为重点,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实效;以“三项制度”建设为抓手,强化队伍整体素质。司法行政的班子队伍建设、基层基础建设、工作规范化建设等方面取得新的进展,各项工作迈上了新台阶。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基础建设、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主题实践活动等各项工作亮点纷呈,受到了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在全省司法行政综合目标考核排名中,眉山市司法局在继2008年首次进入前十位后,2009年跃居全省第三位;2007年以来连续四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先进单位,2010年荣获市委、市政府“创一流、出经验”工作一等奖,2011年先后被中宣部、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被司法部表彰为司法所建设全国先进集体。五年来,受到省、市及有关部门表彰160项次,受到市委领导肯定性批示30多项次。

    5.四川省沙坪劳教所:2006年,该所完成场所迁建以来,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保稳定、促发展”的思路,积极组织开展“适应新环境、塑造新形象”活动、“三思”(思源、思业、思敬)教育活动,使班子执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队伍素质有了不断增强。5年来,涌现了部二级英模熊亮晶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典型。2004年至今无任何党员、民警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全所连续7年实现“六无”。面对繁重的教育挽救任务,沙坪劳教所坚持“首要标准”,狠抓场所安全稳定,大胆探索,创办特色,呈现出了许多新亮点。与乐山师院合作编制了《强制隔离戒毒戒治指南》,与成都图书馆、成都体院等单位共建图书分馆、康复训练基地,组织开展了凉山州彝族HIV强戒人员回访调研和“6?26”禁毒系列活动,邀请强戒学员亲属来所开展“大爱谱和谐”大型亲情帮教座谈会。在所挂牌成立了眉山市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法律援助工作站,先后与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苏南小学等10余所学校共建法制教育基地,并义务为眉山福利院孤残人员等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咨询。

    三、“全国司法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简要事迹

 

    张芙蓉,女,37岁,2003年公招录用到珙县司法局,曾从事县局机关内勤、出纳、罗渡乡司法助理员,目前为宜宾市珙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2008年,张芙蓉同志在罗渡乡司法所工作期间查出患胰腺癌,当时在宜宾监狱当狱警的丈夫身患青光眼、儿子患有先天性疾。诩彝サ哪ツ押透鋈瞬⊥吹乃卮蚧飨,她顶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坚持工作和学习,在2008年9月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此后,她带病坚持工作,经常深入乡镇、厂矿、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2010年初,县局抽调她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她将全部精力放到工作上,协助分管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法律援助措施,积极为困难群众办理法律援助,即使病情发展到需要化疗不得不住院治疗时,遇到一起医患纠纷,她提着输液瓶进行调解,妥善处置。该同志从未因病耽误工作,2010年,张芙蓉个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达26件,免费代写法律事务文书3份,接待群众咨询522人次,为县法律援助中心超额完成市、县下达的目标任务作出了贡献。

 

    杨刚,男,中共党员,四川省遂宁市司法局主任科员,2007年10月聘任遂宁市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主任

 

    该同志始终牢记宗旨,爱岗敬业,在我市化解医患纠纷、维护和谐稳定上做出了突出贡献。一是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牵头组建遂宁市医患调解专家库;建立重大医患纠纷处置8项工作制度;制定医患纠纷调解10大工作流程;总结出8字调解法42字工作法等运行机制。为遂宁市形成“政府主导、第三方调解、第三方理赔、部门履责、整体联动”的医患纠纷预防和化解大格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二是勇当排头兵,全力化解各类医患矛盾,为民做实事深受好评。在遂宁城区,有医患纠纷的场合,就有他的身影。几起上百人闹事的重大医患纠纷,他临危受命很快平息。在他带领下,市医调中心成立四年来,成绩斐然,已成功调解各类医患纠纷190件;《中央电视台》等中、省主流媒体作了专题报道;卫生部、省委政法委、省卫生厅、省司法厅和省委维稳办的领导先后到中心视察调研。2010年11月,作为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现场会的主要现场之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2010年全省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

 

杨政,男,47岁,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司法局鼎山司法所所长

 

    该同志自2005年1月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以来,视司法行政事业为自己的生命,把维护群众利益尤其是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最大责任和第一追求,满腔热情的投入各项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他坚持把普法宣传工作贯穿于工作始终,把调解作为维护稳定的抓手。先后编写印发法律知识宣传资料72份,每年组织普法活动30余场次,受教育对象6000余人。近年来,累计调处各类纠纷100余件,有力的维护了当地的社会稳定,老上访乡镇近两年再没有出现一起上访。为了维护弱势群众合法权益,他九下海南,耗时两年,自己垫支了2.3万元,为务工受伤李智敏索赔到了迟到十二年的赔偿款。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中,真诚帮助每一位工作对象,先后帮助3名刑释人员找到了工作,还捐资三年帮助陵江村在押劳改人员儿子戚奎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近几年杨政同志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四十余件,赢得了社会广泛好评。

 

梁燕辉,男,40岁,中共党员,现任蓬安县司法局巨龙司法所所长

 

    梁燕辉1996年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以来,长期扎根基层,兢兢业业,忠于法律,公正无私,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近3年,该同志组织法制培训40期,入户讲法近100次,接受咨询300余人次,散发宣传资料1万余份,赠阅法律法规书籍400余册。参与指导辖区调委会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412件,调处成功409件,成功率达99%;主持调解46件,成功45件;防止民间纠纷激化5起,制止群体性械斗2起防止非正常上访11起,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0件,为弱势群体挽回经济损失150多万元,为农民工讨回工资近5万元,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梁燕辉同志用他的实际行动践行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保一方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朱宽富,男, 43岁,预备党员,现任金堂监狱五监区副监区长


    该同志2005年10月从巴中监狱调至金堂监狱二监区。该监区是全省监狱系统最先集中关押艾滋病罪犯的监区。在二监区工作期间,朱宽富同志热爱学习、勤于钻研,勇于创新工作方法,敢于大胆管理,在对艾滋病罪犯的教育转化中,善于以情感人,以爱动人,用一颗宽厚无私的爱心包容、感化、挽救了无数的艾滋病罪犯,帮助他们树立了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信心和勇气。2010年12月21日,因工作需要,朱宽富调至五监区从事基建工作。在五监区工作期间,他继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优良作风,不畏严寒酷署,不分白天黑夜,长期带头战斗在监区生产一线,特别是在监狱迎接全省监狱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阶段性成果展期间,与监区全体同事一道,不顾烈日暴晒,全力提前完成基建任务,监狱形象大力提升,为确保成果展顺利召开打下坚实基。诩嗲啻伪黄牢冉 。 他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监狱人民警察无私奉献、忠诚无畏、艰苦奋斗的优质品质,是新一代监狱民警学习的榜样。

 

    陈红,女,41岁,中共党员,现任四川省攀西监狱教育科女警教育中心的心理咨询师

 

    该同志在办公室总会忘记自己是一位被切除胆囊、身患脑梗塞的偏瘫重症病人,常常不分昼夜地与同事一道加班工作;讲台上,该同志无数次强忍因胃部糜烂和食道静脉曲张所引发的痉挛、呕吐、昏厥和疼痛,总以“自然”的微笑和激情向服刑人员传达关怀与爱护。2005年2月,该同志因疲劳过度,高血压发作,晕倒在教室里。一星期后,该同志被确诊为脑梗塞和半身瘫痪,2007年,她通过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资格考试,并参加“NFTE北京光华创业培训”。2008年取得全球创业基金会认证的正式CET——“创业认证培训师”资格,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首批获得资格证书的19名同志之一。2009年开始该承担即将出狱的服刑人员创业培训任务,每期十天课程安排以及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她一人硬生生地扛了下来。2010年2月,陈红同志因身体状况恶化患上早期肝硬化,然而疾病怎能阻挡她前行的步伐?她仍在不断挑战自己的人生极限,参加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考试;仍在致力于高墙内教育探索,用勇敢与顽强续写着生命的赞歌。

 

    刘君,女,40岁中共党员,四川省女子劳动教养(强戒)管理所省女所医院院长(主治医师)

 

    该同志担负着对劳教及强制隔离戒毒学员的医疗救助以及心理健康教育等多项工作,是一名战斗在劳教所一线的白衣天使。先后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心理矫治工作者”、“全国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荣记“个人二等功”。  为了做好对患病学员的治疗,确保场所的安全稳定。带领医院人员认真研判,修改完善管理制度;亲力亲为抓业务,在医务人员急缺的情况下,带领全院医务人员保证365天不缺勤到大队巡诊,做到对学员患病情况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创新分级管理紧急救治方法,架设起生命的绿色通道。二是不顾自身安危,关爱救治HIV感染学员。以学员生命安全为重,积极对HIV感染学员进行就诊和心理疏导,给予HIV感染学员鼓励和希望,向学员和其家属宣讲艾滋病基础知识,让HIV感染学员深深体会到了劳教场所的温暖,感觉到没有被国家和社会抛弃。她在肩负学员生命健康的紧张工作,为确保劳教场所的安全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全国司法司法行政系统劳动模范”简要事迹

 

徐水心,女,49岁,四川省川西监狱工人

 

    该同志自1985年12月参加工作以来,先后从事抄表员、保洁员、制茶工、印刷工和锅炉操作工作。工作二十四年以来,一直在自己的岗位上勤勤恳恳,多次荣获监狱授予的“三八红旗手”、“先进生产者”、“节能降耗标兵”、“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在这些最普通最平凡的岗位上,她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总能很快进入角色,适应工作,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5.12”地震期间,在她的带领下,地震10小时后,锅炉房就恢复了正常运行。自己冒着余震可能导致锅炉房爆炸的危险独自坚守锅炉房9天,把安全留给了工友。而自己七十七岁的老母亲全靠邻居照顾。为了节约能源,为监狱降低费用,她连续一个月守在锅炉房,仔细观察锅炉各部分机器运行,详详细细地记录了厚厚一本笔记。通过认真分析总结后发现控制好安全气阀,防止漏气、跳闸,不仅可以保证锅炉安全运行,也能节约天然气。为此,她从这些方面着手,对引风机、送风机、安全气阀的操作进行了严格规定,要求每天当班工友严格操作,密切注视。锅炉班连续六年为单位节能降耗十多万元。

 

李强,男,51岁,回族,四川省阿坝州汶川县司法局四川维州律师事务所主任

 

    李强同志在26年的律师执业生涯中,热心律师事业,以维护弱势群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服务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为工作重心,以维护藏区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为己任,积极为追偿遇难农民工赔偿、追索劳动报酬、遇难人员家属财产继承等提供法律服务,共办理相关法律事务70余件,惠及受援群众300余人。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普遍赞誉。5.12特大地震发生时,身有残疾在震中又负伤的他,忍痛驾车到需要帮助和服务的灾民中去,第一时间投入到抢险救援和灾民安置中。针对因灾集中显现的法律事务,他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解决涉及生产、生活、婚姻家庭、财产等方面的法律建议,为出台涉灾法律知识问答作出了贡献,为解决灾区各类矛盾纠纷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灾后重建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劳动用工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政策调研,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推进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先后接待群众咨询400余人次。参与地块设计、民房重建等80份合同一百多万字的起草、修改,提出法律建议意见书,为汶川县恢复重建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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